臺灣畸形的年假制度



歐洲人只要聽到第一年工作只有7天的給薪休假,都感到很驚訝。 

 

因為他們只要一到職就可以有「三十天」的假期。 

 

我很驚訝,跟國外的狀況比較之下,臺灣給工作新鮮人放鬆的時間實在是少的可憐。 

 

在同一間公司第一年才七天,待第二年也才十天,然後每多待一年才加一天。 

 

到底在搞什麼啊,休息是為了走更長遠的路,然而這樣根本就是鼓勵新進員工不要休假嘛。 

 

然而待公司久的員工,卻也常常因為許多狀況而沒辦法把年假休完。 

 

這到底是什麼畸形的制度。 

 

上班給假不是應該的嗎? 

臺灣人究竟是奴性堅強還是不懂得放鬆。 

 

就是要有這樣多的時間度假,人們才有時間休息,把消耗的精力補充回來啊! 

 

所以我也打算跟進像歐洲那樣的休假時間,制度不給我帶薪價,好啊,那我就請事假,雖然要扣錢,但就不管了,反正一年最多可以請14天,休息還是比較重要啦。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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